
文 | 丁阳
福州小伙赵宇见义勇为后却被刑拘十四天,甚至要面临赔偿数十万元乃至4年刑期,这一事件今日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。网友将事件形容为“强奸未遂打麻将,见义勇为十四天”,盖因行凶者接受电话采访时传来了打麻将的声音,其轻松的语调让网友们更加愤怒;而赵宇被刑拘期间,他的妻子正在医院准备生产。这一强烈反差,让网友们更加受不了。不过,这个案子该如何解读,网友们需要冷静下来思考。继“昆山反杀案”后,这起案子对我们如何理解“见义勇为”和“正当防卫”,可能非常重要。
按照赵宇和受害女子的描述,这当然是一起“见义勇为”和“正当防卫”
本次案件,根据赵宇和受害女子的描述,大体是这样的:施暴男子强行跟随受害女生上了出租车,并一直尾随到其家门口,男子要强行在女生家留宿,她不同意,并关上了门,结果对方砸开了房门,用凳子砸她头,还脱了她衣服要对她进行性侵害。
 赵宇自述案情
而赵宇听到女生呼喊“救命”、“强奸”后,目睹女生被殴打,于是果断出手将二人拉开,然后与施暴男子发生冲突,纠缠之中,由于赵宇被施暴男子掐住3根手指,摆脱之际一脚踹到对方肚子,结果是把对方肠子踩“断裂”了,造成了“二级重伤”,男子报警,并要求赵宇索赔。
关于冲突过程的描述,受害女生与赵宇的描述基本是一致的。如果真是如此,那毫无疑问赵宇的行为称得上是“见义勇为”以及“正当防卫”——刑法二十条规定,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”。进一步,“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这就是所谓“无限防卫权”,赵宇既然在制止一次强奸行为,当然可以依法行使“无限防卫”。
 赵宇与刚生下小孩的妻子
不过,媒体采访的一个律师的说法却让网友们有些不满。按他的说法,制止犯罪行为继续,要掌握好度,制止即可,无须进行二次打击,否则可能会转化为防卫过当。这种解读引发了争议,刑法专家蔡雅奇表示,“要把握好度,侵害已结束不能再反击”的观点,是一种静态的判断,事后的判断。 “1、对于防卫人而言,判断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,在很多情况下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。2、基于对不法侵害行为的愤怒等原因,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的短暂时间内持续实施防卫行为,可谓人之常情,法律不能对防卫人提出苛刻的要求。3、防卫人基于一个行为意志发动的防卫行为,只要在客观上具有持续性或者连续性,就可以评价为一体化的防卫行为,而不应当进行人为的分割。”
事实上,在“昆山反杀”案后,我国司法机关已经改变了以往对“正当防卫”苛刻的认定条件。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,以往认定正当防卫时,“往往是在’理性假设’的基础上,苛求防卫人作出最合理的选择,特别是在致人重伤、死亡的案件中不善或者不敢作出认定;有的作简单化判断,以谁先动手、谁被打伤为准,没有综合考量前因后果和现场的具体情况。”
如果赵宇和受害女子说的没有问题,那赵宇的做法理当被认定为“正当防卫”才对,不能因为施暴男子被一脚踹断了肠子,就认为赵宇是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。对此,福州警方应当为刑拘赵宇做出解释。
但真相到底何为,需要警方结合证据来说话
然而需要指出的是,以上引述的主要是来自赵宇和受害女子一方的说法。而他们眼里的施暴男子的说法并不是那样的。根据该李姓男子的说法,当天是女生喝醉了,是他主动送女生回自己的住处,结果到家后女生因喝醉酒大呼小叫,自己要求对方去睡觉,于是抽了女生一下,女生还击,于是又抽女生一下,于是产生冲突,随后跟赶来的赵宇等人发生冲突。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该李姓男子恐怕就无法算作是入室施暴、企图强奸了,此时赵宇听到该女生说“救命”、“强奸”进而出手,能否称之为“见义勇为”、“正当防卫”,需要仔细斟酌。
事实究竟为何,是需要警方进行查明的,至少有些细节并不难查,比如李姓男子与该女生此前是怎样的关系,以及到底是李姓男子强行尾随上了出租车,还是因女生醉酒主动送其回家,询问出租车司机应该能找到答案。
然而目前看来,警方并没有对李姓男子采取任何强制措施,到底是因为没有采信该女生认为其“企图强奸”的说法,还是因为冲突后,李姓男子受重伤吃了亏,就如前面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说的那样,以“谁被打伤为准”来衡量是否正当防卫?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明确答案之前,我们还无法对这个事情的性质做出判断。
毕竟事件也有一些其他疑点,包括女生当时可能处于醉酒状态,以及该女生并非独居,而是有室友,女生判断李姓男子当时“意图强奸”能否成立,是需要认真考察的。另外,该女生呼救之后没多久赵宇就和另外两个男子赶过来了,在这样一个社区环境中,李姓男子若企图施暴强奸,到底是怎么判断的?难不成当时也处于喝醉状态?酒壮色胆?这些可能性,都是执法者需要去结合证据考量的。
 被破坏的门把锁
总而言之,在我们为案件之恶劣感到无比气愤,为见义勇为英雄的境遇感到难过的同时,也要对事实究竟如何保持清醒,毕竟这年头,“反转新闻”是不少见的。
“见义勇为”、“正当防卫”有时候会面临一些复杂状况,但司法系统和社会还是要尽量善待“见义勇为”者
事实上,人们对于“见义勇为”、“正当防卫”确实有必要有更多的思考。这些年,人们对“好人难做”、“英雄难当”、正当防卫认定过于苛刻有着太多的不满,直到“昆山反杀案”给出了一个令人感到满意的判决,人们对“正当防卫”的信心才开始慢慢恢复过来。然而,正是在这样的时候,人们越应该对“见义勇为”、“正当防卫”可能的复杂情况,有更多的了解。
事实上“见义勇为”是存在意外伤及第三人、或者说搞错状况出现“假想防卫”等现象的。意外伤及第三人这个好理解,不用多说。“假想防卫”其实在新闻里就出现过多次。
比如2011年有名的“蔡永杰案”。当时,广州市民蔡永杰在某加油站准备加油时,见一穿加油站工作服的人员正在追赶一挎着包的男子。蔡永杰以为发生抢劫,便开车追赶“劫匪”,结果将“劫匪”撞死。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,被撞的人并非“劫匪”,而是加油站的经理,他之所以跑是因为正被精神病发作的员工追赶。蔡永杰主观上当然是“见义勇为”,然而不得不说的是实在有些莽撞,他都没有听到追赶者呼喊“抢劫”就撞了上去,而且据鉴定,蔡永杰将经理撞倒后是将其卡在前后轮之间拖行了13米,未采取制动,使得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其够得上是故意伤害。
 “见义勇为”的蔡永杰
再比如,2017年四川绵阳的一起“见义勇为”案,也非常之离奇。身为人父的王勇,在欣赏某场社区表演中上完厕所出来,突然背后一个小伙抱着一个小女孩冲出来,撞上了他。王勇发现,小女孩的嘴巴被小伙捂住,被抱着朝小巷子跑去,下意识认为这是人贩子抢娃娃,结果在追赶阻拦的过程中,一拳打在小伙的面颊上,不料小伙心脏病发作死了,王勇的一拳为重要诱因。然而,这位小伙其实并不是人贩子,是女孩的母亲的现任男友,女孩是其母亲与现任丈夫生的,但夫妻间产生了离婚纠纷,女孩父亲私自将女孩从河北带回绵阳老家,女孩母亲想寻回自己的女儿,于是与男友合计将女儿“偷出来”。结果正好遇到了“见义勇为”的王勇。相比起“蔡永杰案”,这起案件有更多的意外因素,而且据王勇说,他在追赶小伙过程中还质问过对方,结果小伙回复“我就是抢娃娃,管你啥子事?”在这种情况下,很难指责王勇的行为莽撞。但不管怎样,这起“见义勇为”还是一个“假想防卫”。
这次赵宇面临的情况,跟上述两个案子可以说都不一样,因为女生明确叫喊了“救命”、“强奸”,而且与李姓男子处于冲突状态。这时候,硬要让赵宇搞清事态再出手,是不合理的,正如网友所说,“见义勇为之前不可能先要求对方出示一下结婚证吧!”而且就算李姓男子真的没有强奸意图,但女生在无法判断的情况下,为求自保,喊“救命”、“强奸”也一样是人之常情。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异常复杂的情形,适用怎样的法律,如何进行责任分配,或许都会有很复杂的说道。
那是否因为“见义勇为”、“正当防卫”可能存在一些复杂情况,人们就不该去“见义勇为”呢?当然不能这样。只不过,确实可以提醒人们,见义勇为的时候,要多一分理智,搞清楚状况再出手。当然,这不能强求,毕竟,见义勇为有时候靠的就是一股油然而生的正气、胆气,搞清楚再出手的话,胆气说不定早就泄了。
这时候,最需要的就是司法系统要善待“见义勇为”者,社会各界也要想办法对“见义勇为”者有所救济,事实上,蔡永杰和王勇都只判了缓刑,也算是让见义勇为者感到了欣慰。毕竟,有这种勇气去帮助他人,去除恶扬善,本来就是非常值得嘉奖的精神。不管赵宇案件真相如何,这一点也是不会变的。社会应该想办法对其进行帮助。 |